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董事会、监事会

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人次:

610日上午,盐城东方集团旗下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建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对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2020年度的工作计划。公司董事长张振国主持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公司2019年工作成果和经验,统筹规划2020年工作任务目标。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16项议案。

 

 

董事长张振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行使董事会职权,履行应尽义务,紧紧围绕2019年度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推进生产经营、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等一系列重要任务,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会上落实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重点和2020年公司经营班子主要目标任务。2020年董事会工作重点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提高企业运行和发展质量;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2020年公司经营班子主要目标任务是:东方建设公司将以工程建设为重点,以上市工作为引擎,同步推进权证办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东方集团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工程建设为重点,确保项目管理创一流;以上市工作为引擎,推进基础管理上台阶;以权证办理为抓手,保障资产收益提质效;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促进团队能力再提升;以作风建设为契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品牌。

当天上午,东方建设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度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将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议案。

会议指出,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既对公司董事会实施监督,又对股东权益实施维护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稳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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