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集团召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集中廉政谈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人次: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工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集团党员干部节前再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过节氛围,1230日下午,根据区纪工委统一部署,盐城东方集团召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集中廉政谈话会议。区纪工委副书记徐国祥出席会议并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提要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旭东主持会议并开展集中廉政谈话。

 

 

会上,徐国祥向集团党委书记王旭东同志送达了《国企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并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政提醒。徐国祥指出,东方集团作为全区融资、投资、建设重要载体,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面临的廉政风险点较多,集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定要有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放在前,带头严于律己,杜绝各类“节日腐败”,特别是要拒收礼品礼金,防止“四风”问题向腐败问题发展,过好“年关”更要把好“廉关”。

 

 

王旭东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节前集中廉政谈话。王旭东强调,元旦春节期间,是请客、送礼的高发期,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相对处于较大廉洁风险之中,在关键节点给党员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提提醒、敲敲钟,对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做好集团反腐倡廉工作都是非常必要的。他要求,要从4个方面加强集团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政教育: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节日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严守纪律,切实做到“五个要”,即要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心、管好公务用车;三是率先垂范,带头勤俭清廉过节;四是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区纪工委作风建设《提示单》。集团党委班子成员,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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