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盐城东方集团在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章节、《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等。
会议强调,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为国有企业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文化铸魂、文化强企,在企业文化建设上持续发力,高质量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要深耕文化品牌打造,通过报、网、微、视立体化宣传矩阵,展现企业精神和价值追求,传播国企形象,讲好东方品牌故事;要坚持以文育人,深化企业“家”文化建构,精心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提升员工文化素养,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党内法规条例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应深入学习、严格遵守。集团党委要强化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在集团落地生根、见行见效;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各基层党支部要强化履职担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畅通基层党组织建设“最后一公里”。
监察法的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监察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