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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9-08-12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智能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工程,含设备的采购、供应(含售前服务)、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02万元。

      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黄山路9号。

      4、工期:2019年9月15日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具备验收条件,否则扣除50%的工程款;如2019年9月16日仍不能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扣除全部工程款。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供货和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本工程室内装饰等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施工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3 年。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0837146。)。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在接受投诉人(异议人)投诉(异议)书时即办理入账手续)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中标候选人及投诉人(异议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前不得用于投标,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据此可拒绝其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eastgroup.lonyee.net/)“动态信息栏”,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年8月12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下午15: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eastgroup.lonyee.net/)“动态信息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联系人:陈敏慎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13961998418

      附件: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智能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