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厅调研组率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一行16人到盐城东方集团调研落实《契税法》具体授权事项。盐城东方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旭东接待了调研组一行,东方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为军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中,王旭东总经理介绍了近年来盐城东方集团的发展概况、主要工作成效,重点介绍了地产开发、市政公用、金融投资、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五大板块的业务模式、发展情况。尤其介绍了自2016年大力推进市场化转型以来,盐城东方集团在股权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较为明显的成效。
孙为军介绍了集团关于《契税法》具体授权事项的建议,从企业作为最终税赋承担者,为应对外部政治及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节约企业资产获得成本、以提高盈利能力角度,对契税基本税率确定、差别税率方面、减征免征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随后,调研组与盐城东方集团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黄中茂对盐城东方集团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示高度肯定,并对本次调研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出了赞赏。通过本次交流,对盐城东方集团的发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对《契税法》授权事项的企业诉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