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韩资工业园景墙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韩资工业园景墙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韩资工业园景墙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 约20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2月5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5月—2014年10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六、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帐号:7101014210001551,联系电话:0515-68820586),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后须持转帐支票进帐单原件、电汇凭证原件到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凭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不予接收。
九、公告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7日8时—2014年12月1日18时。
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18012509322),报名时须带法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68820911。
建设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育森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0515- 68820585 联系电话:18012509322
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 地址: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