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集团成立于2003年7月,股东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95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主要服务于国家级盐城经开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截至2023年底,集团资产总额763.7亿元。2021年至2023年,集团连续三年净资产超200亿元、归母净利润超7亿元、属地税收超5亿元、年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全市同类国企前列。
2003年7月成立之初,公司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职能是策应市委、市政府“东扩”战略,为经开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2010年3月,公司整合成为集团公司,迈出实体化运营关键一步,承担了区内标厂、写字楼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重任;2019年8月股东方变更为市政府,成为市属区管企业;2022年11月提档升级为市属二档企业建制;2024年4月获得安融以及中北联双AAA 主体长期信用评级。
集团设有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会一层”,下辖“一办十部”,另设有纪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41家、控股子公司22家、参股子公司43家、代管公司2家,拥有在职员工共计624人,其中各类高职称、注册类职业资格人才超百人,业务覆盖“产业投资、园区开发、配套服务”三大板块。
经过20多年的稳健发展,特别是近8年来的转型发展,集团锚定产业投资主路径、开放视野接轨大上海,通过精准实施股权投资、招引产业项目落户、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战略性举措,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已从成立之初的投融资平台,逐步转变为实体型、投资型、效益型实业国企。凭借在产业投资领域一系列的成功实践,集团在资本市场和投资领域得到广泛认可,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连续两年位列LP智库对外发布的GP/LP“真金白银退出榜”前50位的国企;总结提炼的产业招投“盐城东方模式”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省委改革办作为制造强省建设改革创新案例通报表扬,并在央视晚间新闻专题报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盐城东方集团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积极践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二十字方针,充分激发党建引领动能,持续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精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勇当地方国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杆,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贡献东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