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内装饰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内装饰工程
2、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黄山路9号。
3、工程规模:装饰总面积约1000m2,工程造价约163万元。
4、工期要求:2019年9月3日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具备验收条件,否则扣除50%的工程款;如2019年9月4日仍不能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扣除全部工程款。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盐城国际会展中心A馆一楼及二楼中型会议室综合提升改造内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安装(不含智能化)等工程包工包料施工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增减。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eastgroup.lonyee.net/)“动态信息栏”,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9:30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直接汇至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0837146)。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在接受投诉人(异议人)投诉(异议)书时即办理入账手续)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中标候选人及投诉人(异议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前不得用于投标,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据此可拒绝其投标。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eastgroup.lonyee.net/)“动态信息栏”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联系人:陈敏慎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 、1396199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