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悦欣花园项目施工资料及相关手续完善等服务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悦欣花园项目施工资料及相关手续完善等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北侧,西临嵩山路,北临中舍。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4、服务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根据建设情况分批分标段实施,直至最终办理房产证前的所有证件手续办结。
5、质量要求: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成果资料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办理房产证前所需的一切证件。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悦欣花园项目承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补缺、扫描、影像、图纸扫描折叠、立卷、组卷、装订、归档等所有涉及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方面要求的资料,并负责与城建档案馆对接移交档案、办理竣工备案证明等主要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节能备案表、安监、质监报告等)直至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并提供含上述资料的电子光盘一份给建设单位存档。服务期间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及耗材等均有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档案管理服务。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宽幅图纸扫描仪、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电脑等档案加工设备;具备工程档案服务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底部附件自行下载。
2、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eastgroup.lonyee.net/ ,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时。
九、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1735336059911111,联系电话:0515-68086534),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eastgroup.lonyee.net/发布。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四、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