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如投标人提供的为非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所推荐品牌。非招标人推荐品牌投标人须在2020年1月9日18:00时前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衣至东方集团1118室(联系人:何侃,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号楼),招标人将组建评审组对拟投品牌及样衣的符合性进行评审,逾期送达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推荐或认可的品牌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1月13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