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地块防尘网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经济开发区大宇装卸运输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6”地块防尘网采购项目
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采购规模:采购防尘网123.8万m2,采购价合计约51.996万元。
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供货,每次接招标人供货数量通知后2日内供货完毕。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质保期:18个月。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1+6”地块防尘网采购,包括防尘网采购、运输、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招标人保留变更采购量或内容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公告底部附件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 ,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世纪园原阳光社区办公室二楼公司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经济开发区大宇装卸运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农商银行新河支行,帐号:320902220120100000017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发布。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经济开发区大宇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世纪园
联系人:周玉森 联系电话:186620116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中南购物中心金座9楼913A室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1860150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