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际会展中心扩建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际会展中心扩建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地上约5.5万平方米,地下约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5000万元。
4、服务期: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之日起,在30日历天(勘察)内出具勘察成果, 并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盐城﹒国际会展中心扩建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做好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编制报告等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到位。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8.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5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8.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
10、本工程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2 日 15 时00分。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15时00分。
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B座六楼开标室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0837146)财务联系电话:0515-68086534,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2.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4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