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未来科技城西区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未来科技城西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位于新都路北侧、希望大道西侧地块。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未来科技城西区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含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审核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进度款支付等,工程结算有关的隐蔽工程现场跟踪)、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均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项目组还需配备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4名,至少包括土建专业1名、市政专业1名、安装专业1名、装饰专业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具有相应的执业能力及资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其他造价人员相关证书。
注: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投标时拟定的项目部人员必须全程跟踪服务,其中至少一名投标项目组成员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其他项目组成员随叫随到。驻场人员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3、投标人2016年6月1日(以提供的工程结算审定单出具的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同一项目单项咨询合同审定金额40000万元(以工程结算审定单的金额为准,同一项目出具多个审定单的,可累计计算)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公寓、学校的,应扣除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相应审定金额后的业绩为准)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业绩。如业绩材料中不能明确显示上述指标的,投标时须提供扣除上述建筑后的审定金额明细表,明细表须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注: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程结算审定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8.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5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8.6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 月 2 日 15 时00分。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 2 日 15 时00分。
5、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B座六楼开标室。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2.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4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十、法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4楼3A06室
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1596208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