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东方集团部分资产(购置财产保险)项目(二次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新能源园区、光电园以及步凤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韩资园、综保区存在漏雨现象的厂房,总体资产面积约32万平方米购置财产保险。
2.2项目规模:本项目约15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4保险服务期:365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3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公告底部附件自行下载。
4.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3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 ,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15:00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站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15380542716
附件:招标文件(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