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拟建位置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以北,嘉陵江路以南,九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路东地块。
2、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完成专家论证意见工作,同时完成压覆矿查询工作。
3、办理周期: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后30天内完成技术成果并通过审批部门论证意见 。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收集研究评估区已有的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资料;调查评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发育特征;利用调查成果及已有资料对评估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现场评估、预测评估及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对建设项目的土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议;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工作;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查询等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应该提供的资质证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营业执照。
5、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危险性评估等级甲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限价
总金额不超8万元。
五、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5日18:00前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送至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16室(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联系人赵春,联系电话1886199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