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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2-10-24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运输、装卸、处理等相关伴随服务,半年污泥处置量约1700吨(以工业废水为主,其中光伏、印染废水占比较大,经叠螺机和直接压滤式设备深度脱水后,含水率不高于60%的一般固废)的污泥处置,具体处理量以厂区实际处理量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服务费约8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5、服务期:半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运输、装卸、处理等相关伴随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同时具备处置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能力的独立法人。

      注:投标人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备案登记的,其污泥类型须包含“集中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污泥”。如投标人在更新调整后的《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备案登记的,也予以认可,但在该系统的“环评信息”允许处理污泥须含“集中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污泥”栏目。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处置能力的项目环评以及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意见,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9.1.1以及9.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50173900109687988),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证明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一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参与上一次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且未退还的,本次投标无须重新缴纳。

      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六、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材料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参与上一次投标报名成功的,本次无需再报名交纳工本费用。

      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农行盐城盐都支行,银行账号:10426201040013286,并备注: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注:如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谈判规则详见评标办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能够及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13145100522

      附件: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