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负责实施的南舍村土地块种植招租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租人,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和招标规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项目地址位于南舍村境内,五台山路绿化带以西、步凤港圩堤以北、中心河河东圩堤与农田分界沟以东、南安龙河河口5米以南,面积约176.98亩。
(注:上述流转招租土地面积中不含条沟、生产路面积。签订中标合同时,由招标方负责交地给中标方。)
2、流转期限:3年,流转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按农作物季节一季一签(一年两季),合同期间无条件服从开发区项目征用。合同到期时,中标方无条件交地。
3、招标底价:每亩每年800元。
4、土地流转用途:农业种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超过60周岁)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3、对不讲诚信、不服从招标方领导的,不予参加报名,报名人员经招标方核实后,方可参与现场竞标。
4、凡当地报名者,必须由村/社区出具本人拆迁后失地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在 2023 年5 月31 日至2023年 6 月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期间。
2、领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将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个人信用报告(上述材料需自然人签名)发送至邮箱:hdgf563526@163.com,并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韩磊,电话:18601503254。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打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核实实际土地面积(含U型渠面积),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2、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拟出租地块现状、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疑义,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中标须知:
1、土地流转合同须待此流转地块本季种植的粮食收割结束后,由甲方通知方可签订。
2、中标人在土地经营过程中,可享受稻谷等粮食补贴。
3、土地流转期间,中标人在支付合同约定的土地流转金的前提下,一切经营盈亏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改变流入土地的农业用途,如需改变地况原貌,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按照相关审批要求,取得合法规划、用地等许可后,方可实施。
5、中标人不允许将中标地块转包第三方经营。
七、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9日15时00分(以指定邮箱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投标响应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hdgf563526@163.com)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投标人姓名。如投标人因视频设备等问题造成无法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最高投标价法。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兴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舍花园28号楼104室
联系人: 马丹
联系电话:1329125978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中南城购物中心金座九楼909室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1860150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