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集团概况
    公司简介
    领导团队
    公司架构
    企业名录
    发展历程
    荣誉展示
  • 党的建设
    组织架构
    党建快讯
    理论武装
    重要文件
  •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二十大
    权威时评
    先进典型
    先锋视听
    我为二十大建言
  • 党史学习教育
    理论学习
    党史故事
    党的会议
    党史知识
  • 资讯中心
    东方要闻
    图片资讯
    影像东方
    媒体聚焦
    辟谣专栏
    举报端口
  • 主要板块
    产业投资板块
    园区开发板块
    配套服务板块
  • 廉政建设
    向集团纪委举报
    媒体关注
    学习天地
  • 东方文化
    企业精神
    司标释义
    东方理念
  • 招标/租赁
    招投标采购
    资产租售信息
  • 人才招聘
    人才理念
    最新招聘
    应聘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 招投标采购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药剂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预计全年采购量(吨)

    1

    聚氯化铝

    液体 10%有效含量           

    1、液体 10%有效含量
    2、聚氯化铝技术要求: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10.0%;
    盐基度30.0~95.0%;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
    pH值(10g/L水溶液)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3.5%;
    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
    铅(Pb)的质量分数≤0.002%;
    镉(Cb)的质量分数≤0.001%;
    汞(Hg)的质量分数≤0.0005%;
    铬(Cr))的质量分数≤0.005%;
    上述所列水不溶物、铁、砷、铅、镉、汞、铬的质量分数均指Al2O310%的产品含量,Al2O3含量≠1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2O310%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
    3、性状:无色至黄色或黄褐色液体,无异味。
    4、运输:运输时应密闭,装运容器应防腐、耐酸,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且满足GB/T22627-2022等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1000(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2.2采购规模:年供货量暂估1000吨(以实际为准),年供货额约85万元。

      2.3交货地点: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总供货期为1年;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量约30吨,具体供货次数、每批次供货量及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招标人化验室出具的样品检测结果和采购合同相关约定,并满足招标人现场技术要求,如有冲突者,以较高标准要求解释顺序优先。

      2.6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以每批次交货日期为起始日期)。

      2.7招标范围:聚氯化铝药剂的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药剂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1.2销售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药剂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年供货量达5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用液态聚氯化铝(氧化铝质量分数≥10.0%。)供货业绩,且买方的综合评价意见为良好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买方综合评价意见表,业绩同一指标在上述文件中反映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如业绩指标在上述文件中无法反映的,须同时提供买方出具的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加盖买方公章)。

      3.1.4 投标聚氯化铝药剂样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招标人化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相关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日,则为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5.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8932296271(陈加明),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并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至邮箱 634133778@qq.com。

      5.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6: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幢127号(海盐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8066195261

      附件: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