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扎实推进生态坏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及盐环办【2021】30号文件要求,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需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二、项目内容
根据《盐城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方案》收费标准规定,我司所属行业:一般风险;工业产值为:5000万-1亿,赔偿限额500万元,费率0.53%,年基础保险费26500元。
三、投标人应该提供的资质证明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本次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限价
总金额不超21000元。
五、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报价表(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9号),联系人:王权权;联系电话:1808218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