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漓江路以北、潮北河以南地块标准厂房项目工程资料完善等事务以及竣工备案的代理工作。
二、项目内容
1、中标方根据项目的要求,自行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2、中标方配合建设方办理代理项目的质监报告和节能备案表、竣工备案;
3、中标方根据权证办理进度,按开发区档案馆的要求完善代理项目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移交及备案工作;
4、中标方负责配合所有职能部门的签字盖章工作,涉及到公检法司的由建设方协调到位后再盖章印;
中标方的酬金结算方式按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不高于0.8元/㎡(含税)计算。费用包含开票的税费、配合资料收集、整理、档案扫描、、声像档案、图纸扫描折叠、立卷、组卷、装订、归档等工作,不含工程质量鉴定费。
三、投标人应该提供的资质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报价单等资料。
四、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23年8月18日18:00前与李德安联系,联系电话137700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