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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正式用电 土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7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正式用电土建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正式用电土建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9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正式用电土建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入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1】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305101706(徐女士,同手机号),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5时00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13145100522

      附件: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正式用电土建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