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安通口袋公园项目成品雕塑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东方安通口袋公园项目成品雕塑招标项目,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采购规模:清单中为暂估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标的额约人民币16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30日历天,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7招标范围:口袋公园成品雕塑的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安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5.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6.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380542716(李晓龙),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扫描件发至邮箱 912468992@qq.com。
6.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9. 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8054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