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季度(含2024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复核,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时具有证券服务相关资格,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中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的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六楼开标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80542716